布鲁纳所提倡的发现学习,就是不把学习内容直接呈现给学习者,而是由学习者通过一系列发现行为(如转换、组合、领悟等)发现并获得学习内容的过程。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1)注重学习过程的探究性。学生的学习应当是--种探究的过程,教学并不仅仅是提供现成的知识,而是要形成一种学生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让学生自己去思考发现,同时获得知识,获得探究的途径和态度。
(2)注重直觉思维。与分析思维一逻辑思维不同,直觉思维并不依据已经严格规定好了的步骤进行,而是采取跃进、越级和走捷径的方式来思维,它对科学发现活动极为重要。教师应该在学生的探究活动中,根据直觉思维的特点帮助学生形成直觉思维的能力。
(3)注重内部动机。布鲁纳认为,推动真正的学习行为的动力,不是外部动机,而是在学习本身中发现报偿的动机,即内部动机。据此,他提出了好奇心、能力动机、自居作用、同伴间的相互作用四种内部动机。
(4)注重信息的灵活提取。对于学习中的发现行为有何意义,布鲁纳论述了它的价值,这包括:一切真知都是自己发现的,因为只有亲自发现的知识才是真正属于个人的,才是自己的内在财富。它有助于直觉思维能力的发展,因为在发现学习中充满了尝试、猜想和领悟。
发现行为还有助于引起学习的内部动机和自信心。发现行为还有助于记忆的保持。
总之,布鲁纳的发现学习论,注重学生自身对知识的探求,从而从传统教学对结果的关注转移到对学习动态过程的关注,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也要明白,教学中不是处处都能应用发现教学法的,而是一定要考虑它是否适合于具体的教学任务、情境和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积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