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教师表述课程目标有两种方式,一是行为目标,二是表现性目标。(2分)
行为目标是以具体的、可观察或可操作的行为来表达的课程目标,用来表明学习课程之后儿童所发生的诸多行为变化,因而其特点就是具体、精确与可操作。(2分)
行为目标的优点在于它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幼儿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与掌握是有益的,并对课程领域的科学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情感态度、创造性、高级认知水平方面的目标难以用行为目标表述。(2分)
表现性目标指明儿童将在其中工作的情境、将要处理的问题及将要完成的任务,但不指定儿童将从这些情境、问题或任务中学到什么。(2分)
表现性目标比较适合在以下情况下使用:第一,在一些欣赏活动、艺术创造活动或需要高级认知参与的活动中体现的较多;第二,比较适合表述中长期目标;第三,可以表述情感态度类的目标。(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