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说创作主体而言,相比以前小说家得身份,清代出现了像李渔、吴敬梓、蒲松龄、曹雪芹、李汝珍等一大批有名有姓的以小说创作见长的作家,小说主体由以前的说书家进一步蜕化,出现文人倾向,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小说的观念、地位、创作思维和艺术基准,加深了对小说题材的开拓,小说成为知识分子书写社会人生的重要工具。
小说家的身份、境遇和创作目的直接影响小说的构思和对小说题材挖掘的深度。清代小说大都是文人的独立创作,作品的现实感和作家的主体意识大大强化,比如清初历史题材的小说多是抒发作者的“兴亡之感”,表现出感伤主义色彩或浓重的悲剧意识。文人创作风气的开创使得小说创作有了新的进展,《红楼梦》打破了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镜花缘》自铸新词,有的小说家还将传统诗词的表现手法运用于小说中,使得小说创作更为精致,有诗的意境美。在题材处理上,也有了新的变化。如劝惩功能这一题材,以前注重因果报应,采用对立二分的方式,在清代小说中,对这一题材的处理较为平和、宽厚,“善有善报”固然是天遂人愿,而“恶有恶报”却大打了折扣。将李渔的《谭楚玉戏里传情,刘藐姑曲终死节》与明代“三言”中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相比,谭楚玉对于某富翁破坏他们的爱情表现得相当大度。清代小说家还在一些小说中有意识地融入自己的情感经验和思想旨趣,使小说带有自传性质。李渔《十二楼》中的人物大多体现了他的生活经历和哲学思想。《儒林外史》中的杜少卿乃是吴敬梓自况。陈忱的《水浒后传》从第三十一回起写作重点转向海外,这反映了作者“另寻一块干净土”的理想,更是明清之际江南士人的一种普遍心态。到了《红楼梦》,这种情形更为明显,由于个人经验的介入,一方面使得小说多了一份主体的叙事功能,但另一方面,过度沉迷于自我的精神世界之中,不仅使得题材狭化,而且小说的意义可能受到本质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