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学校心理辅导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一、整体性原则
心理辅导的整体性原则具有以下两方面的含义:
1、学校心理辅导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学生个体的整体性发展,即通过帮助和指导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与此同时学生的知、情、意、心理活动及个性也能得以健康发展。
2、追求学校心理辅导的各种模式、方法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的协调一致,综合运用,使其达到辅导与教育目标的协调一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体性原则
1、主体性原则是指在学校心理辅导工作中把学生作为辅导活动的主体。对学生施以的各种指导帮助并不是把学生作为被动接受影响的客体,而是通过学生的“自助”即学生自我理解、自我指导能力的提高,积极地加入心理辅导过程,实现辅导目标。
2、贯彻主体性原则要求理辅导人员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从学生的自身需要出发;采取有效方法并用鼓励性、商量性的语气让学生发表看法,宣泄情感,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与办法。
三、活动性原则
活动性原则是指心理辅导要重视活动对个体心理健康的作用与影响。实践活动是个体心理发生、发展的基础。中小学生的认知、情感、意志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实践活动,其个性的完善及社会适应性的提高也离不开学生的学习、交往、劳动等实践活动。
四、个别对待与面向全体相结合的原则
1、面向全体学生原则是指学校心理辅导的价值在于中小学生整体心理素质的提高上。这是由学校教育的本质决定的。
2、个别对待原则是指心理辅导中要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在不同个体身上的表现形式、程度、持续时间等均有所不同;每个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背景及原因不同,因此,心理辅导必须针对每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及具体问题,采用灵活多样的辅导策略与方洼,因势利导。
五、预防与发展相结合原则
学校心理辅导就其基本功能来看是适应性功能与发展性功能。及时预防学生心理疾患及行为偏差的产生,对于从总体上提高学校心理辅导的效能是有着重要而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