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集中形式。
第一、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将其所立的遗嘱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遗嘱形式,它具有最高的证明力。
第二、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有他人代为书写形成的遗嘱。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有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录音遗嘱,是指通过录音设备,由遗嘱人表达其死后财产处理的意思的遗嘱形式。录音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
第五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口头形式对其死后财产的处理情况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并且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此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