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逐步直至全面取消我国境内居民经常账户项目下外汇需求的审批制度,根据IMF第八条会员国义务的条款规定,意味着我国人民币实现了由经常项下有条件可兑换到经常项下的可兑换,意义重大。
(1)首先,人民币在经常项下的可兑换,意味着我国取消了在计划经济下长久实施的有关外汇支出的审批制,标志着我国外汇资源的分配向着市场方式转变,成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取消对外汇支付的管制,满足了IMF对成员国的要求,也为我国后来加入WTO扫清了一个障碍。
(2)其次,人民币在经常项下的可兑换,可以把外商投资企业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并且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用汇和外汇不平衡企业汇出利润的限制,允许它们根据核定的外汇结算账户的限额保留一部分现汇。所有这些都大大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