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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引咎辞去领导职务的程序。
1 有《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规定的九种情形之一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党委 党组 提出申请。2 组织 人事 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并与本人谈话。3 党委 党组 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决定应及时通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本人。4 党委 党组 作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5 任免机关在同意本人引咎辞职后,一般应当将干部引咎辞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