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释:
商业赞助的几种不同层次的权益。
(1)冠名权,即企业通过对某项活动出资赞助,取得用自己的商标或品牌为活动命名的权利,它是企业出资赞助的一种形式,但一般只有出资较高的企业才能获得冠名权。
(2)展示权,这种情况允许赞助商的头与活动的名称并列(作为活动名称的一部分),也可以用于活动的各项标识。
(3)命名权,这种权益一般在长期赞助合约中出现如使用赞助商的名字重新命名一个建筑物或体育馆,同样,公司名称、产品和品牌名称都可以使用。如美国科罗拉多(Colorado)州的“百事(Pepsi)中心”。
(4)范畴权,此时赞助商在他们赞助经营的某一领域中享有非竞争性垄断地位,因为他们是此方面的唯一合法代表。如赞助商日本佳能公司作为职业高尔夫协会联赛的正式合作伙伴,在经营方面被给予长期承认,并提供照相机远镜传真机和复印机等产品服务。
(5)供应权,此权利允许赞助方向活动提供服务设备和产品。一项活动可以拥有多个赞助商如2003 年夏季残奥会,丰田公司作为官方汽车赞助商提供公共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