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为合法要件缺损;
(2)行政行为不适当。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撤销通常使行为自始失去法律效力,但根据社会公益的需要或行政相对方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撤销也可以仅使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2)行政行为由于行政主体的过错被撤销,由此给相对方所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为行政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则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要收回,相对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由其自身承担,国家或社会公众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应由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此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