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1)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它是指行政处罚不仅是制裁行政违法行为的手段,而且也起教育的作用,是教育人们遵守法律的一种形式。
(3)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的必要补充,是指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仅要求形式是合法的,是在自由裁虽的法定幅度的范围内实施的,而且要求在内容上合法,符合立法目的。
(4)处罚救济原则(或称权益保障原则)
该原则又称法律救济原则或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指行政主体对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保证相对人取得救济途径,否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5)一事不再罚原则
指对相对人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如罚款)处罚。
(6)过罚相当原则
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