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概念。发明概念。)在我国,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都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二者均属于发明创造,均是一定智力劳动的成果,但作为专利法保护的不同客体,二者存在以下差异:(1)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作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于实用新型而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必须有确定的形状、固定的结构,并非所有的产品都可以申请实用新型。这是两者的显著区别。(2)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出了“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审批程序与发明专利相比更为简单、快捷。(4)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短于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对实用新型提供了10年的保护期,自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却为发明专利提供了20年的保护期,也是从申请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