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副标题副标题副
(1)概念: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2分)
(2)成立条件:
①法益面临现实危险;(3分)
②危险正在发生;(3分)
③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法益;(3分)
④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