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股份有限公司”常被简称为“股份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200个以下的发起人发起,公司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与其他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除具有公司人格独立、股东责任有限等基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公司性质的资合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用的基础不在于股东个人信用如何,而在于公司资本总额的多少;
(2)股东人数的无穷性;
(3)公司资本的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且每股金额均等;
(4)股份形式的证券性,公司股票不是一般的权利证书,而是法定的有价证券,该种有价证券具有极强的流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