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副标题副标题副
答:
1918年,英国通过了以文教大臣费含而命名的费舍教育法( the Fisher Act),主要内容包括:
(1)为2~5岁的儿童开办幼儿学校。地方政府必须资助开办幼儿学校或幼儿班,以利于从小发展儿童的体质和智力。
(2)把义务教育年限提高到5~14岁,并把初等学校分为5~7岁和7~11岁两个阶段。不到14岁离开学校的青少年必须接受部分时间制教育,直至l8岁为止。
(3)责令地方教育当局为公立初等学校较年长和有才干的学生开设高级而实用的课程。在教学内容中注重贯彻“儿童中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