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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根据《婚姻法》第10条,无效婚姻包括: (1)重婚的,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者而与之结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婚姻当事人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