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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琴与李东于1967年结婚,婚后李东继承了父亲遗留下的8间房。其后,二人先后生下儿子李军、女儿李萍。李军于2007年去世,留下其妻刘韵和女儿李可,李萍也嫁与他人。李东于2012年去世,就如何分配这8间房,家庭内部发生纠纷。问:
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处理?
参考解析:这8间房,张琴得16/3间,李可得4/3问,李萍得4/3间。 因为这8问房是张琴与李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因此在分割遗产时,应将其中的一半财产即4间房分给配偶,其余的作为遗产。由于李军先于李东死亡,所以发生代位继承,由其女李可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份额。由此,张琴、李可、李萍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这4间房,各得4/3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