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流原则:①依法进行原则。②人职匹配原则。③组织需要优先原则。2 交流范围:①内部交流。内部交流是指公务员队伍内部的交流,既可以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也可以在同一部门的不同职位之间交流;既可以在同级机关之间交流,也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交流,包括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交流。②外部交流。外部交流是指公务员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这里所称的这些部门和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法学会等群众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等。外部交流的范围限定于这些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