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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甲乙为同班同学,乙欲借用甲的自行车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月。在此期间,乙因手头一时据将自行车卖与了不知情的丙同学,丙同学向丁同学借了500元并将自行车交付给丁同学作为担保,丁同学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害自行车,于是将自行车置于修理店修理产生费用200元,丁同学既未前往取车也未支付费用。
问:(1)谁对自行车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2)修理店能否对自行车行使权利?如何行使?
46.(1)丙同学对自行车享有所有权。(2分)因为丙不知情构成善意取得所有权。(2分)
(2)修理店有权对自行车行使留置权。(2分)修理店可以将自行车变卖偿还自己的修理费用。(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