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公司的各项业务税务处理如下:.
收入总额:
(1)实现营业收入860万元,属于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人收入总额。 (1分)
(2)投资收益10万元,计人收入总额。但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人。依法不计人收人总额。(1分)
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收入为:10万元-8万元=2万元(1 分)
(3)营业外收入30万元,依法计人收入总额。(1 分)
收人总额=860万元+(10万元- 8万元)十30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1)营业成本320万元,税金35万元,依法准予扣除。(1 分)
(2)营业外支出依法准子扣除,但该支出中的赞助支出和税务机关的行政罚款,依法属于不得扣除项目。(1 分)
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85万元-68万元-5万元(1 分)
(3)管理费用290万元,依法准予扣除。(1分)
(4)财务费用140万元,依法准予扣除。(1分)”
该公司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式为: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X25%= [860+(10-8)+30- - 320- .35 - (85-68- 5)- 290- 140]万 元X2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