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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为门阀政治服务的选官制度。曹魏建立之初,魏文帝曹丕接受陈群建议,实行此制。方法:由在中央任职的官员担任原籍地的中正官,负责考察本地士人,综合德才和门第定出品和状。“品”家世官位和资历,分为三等九品,“状”根据士人德才行为定下的简短评语。“状”之初不受重视,稍后则为唯一标准,后此制成为巩固门阀政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