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把律诗的题材范围扩大到几乎与古体诗同样广阔的程度,在艺术上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1)五七律兼擅。杜甫对五律的把握,已到了非常纯熟、运用自如的程度,不但韵律精细,且诗境浑成而多变化,有意境壮阔忽转为凄凉的,也有气象巍峨忽转为情景细致婉约的,做到了不拘一格。如《月夜》。杜甫是七律的第一位大家,他创作了超过前人创作数量总和的七律。杜甫把律诗写的纵横恣肆,极尽变化之能事,合律而又看不出声律的束缚,对仗工整而又看不出对仗的痕迹。如《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除了在思想内容、意象境界和情趣格调上有着全新的开拓外,杜诗具体的语言技巧和写作手法较前期也有很大的提高,如起句富于创新,中二联写景往往以情间之,句中用典不露痕迹,体物贴切,善用双字叠字等。
(2)以律诗写组诗。杜甫为扩大律诗的表现力,采用组诗的形式,表现一些较难表现的、较宽泛的内容。杜甫以律诗写组诗最为成功的是七律,如《秋兴八首》。
(3)杜甫打破固定的律诗谱式,就律体的变格创为“拗体”。这种拗体与七律初期出现的某些不合律现象是不同的,它是成熟之后的通变,表现为变化中的完整。能律则律,当拗则拗,体现了诗人造语贵新,同中求异的创作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