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实现某种愿望或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公民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该旅行的某种责任。
(2)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
(3)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相对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同时,公民在享有充分权利时,也负有不得滥用这些权利的义务。
(4)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在我国,国家不仅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各种途径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物质保障。公民权利越得到保障,越能促进他们对义务的自觉履行。
(5)公民作为国家权力的主体,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