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理负责制是指国务院总理对他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负全部责任相联系的是他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决定权。民主集中制是指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
(2)总理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的一种形式,是民主集中制在行政机关领导体制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
,国务院执行的法律和决议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讨论通过,国务院在执行中本身就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
第二,总理负责制要求国务院在决定问题时,要通过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总理集中大家意见作出正确的决定,目的是为了强调总理责任和行政效率。
第三,依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消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这种监督关系也体现了民主集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