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可行的采购方式:
①一般物品或劳务等的采购可以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小额零星物品或劳务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对例外紧急需求、小额零星采购等特殊采购处理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②成立由企业管理层,以及来自采购、请购、生产、财会、内审、法律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采购价格委员会,明确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大宗商品或劳务采购等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并明确招投标的范围、标准、实施程序和评标规则。(1 分)其他商品或劳务的采购,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制定最高采购限价,不得以高于采购限价的价格采购。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投
标的,应当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
(2)设计供应商确定方式:
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供应商信誉、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由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小额零星采购也应当由经授权的部门事先对采购价格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对单价高、数量多的物资采购,制定严格的比质比价采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