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行政强制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1)适用的主体不同。行政强制只能由行政机关及其人员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适用;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只能由法院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对有妨碍诉讼行为的人适用。
(2)适用的目的不同。适用行政强制是为了预防或制止相对方违法侵害,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而适用后者是为了排除影响行政诉讼活动的障碍,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两者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不同。行政强制依据的是行政法律、法规;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所依据的是行政诉讼法律规范。
(4)适用的法律后果不同。行政强制大都具有可诉性,而对后者不能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