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副标题副标题副
答: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
(2)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
(3)行政合同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属于双方行政行为,但相对方的意思表示受到一定的限制;
(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的优益权,但并非行政主体可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5)行政合同纠纷常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