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副标题副标题副
答:
(1)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
(2)原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4)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不服一审刑事裁定提出上诉、抗诉的,经审理查明情况后,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变更原裁定,或者撤销原裁定,发回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