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刑事白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依次分属写明白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和化址等。(5分)
《二)正文(共19分》
1.案由和诉论请求。
2.实与理由。
《1)事实。应当写明被告人何娜拾到手提包降做,损不交还,企图占为己有,构成提占罪的事实。
(2)理由。应当对明提起邢事自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3.证据。证据来源。证人姓书和地址。应当写明: (1)李兵。王灿各出具证人证占一份。证明张唱在钥用餐馆进失手提包的事实: (2) XX区公安局调查笔录仅印件一份,证明何婷非法设占时物的事实。
(三)尾部
1.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应当写明“此致。xx本XX以人民法院" .
2.附项。写明附邢事自诉状副本一份。
3.自诉人署名。
4.写明文书制作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