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能拒赔买方。CIF术语下,货物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自买方转移至买方,而货物在装船前就已经有破损,此时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对货物没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买方。(5分)
(2)承运人不能拒赔买方。提单是承运人承担保证向收货人或其他提单持有人履行交货义务的凭证,本案中承运人向买方所教货物与提单不符,应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5分)
(3)银行不承担责任。银行在处理信用证关系中,应当遵守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银行在凭单交款时,实行“严格相符原则”,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氟化物信用证的规定,银行就应当付款。(5分)
解析:本题主要考了提单、保险单与信用证的核心内容。这三个单证涉及到的是不同的当事人,所以,首先要区分其中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保险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为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投保人同时还是被保险人。国际上通行的保险期间是“仓至仓条款”,(课本145)即从货物离开保险单上启运地的仓库开始,在全部正常的运输中均有效,直至将货物送达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最终仓库时止。本案中货物发生损坏很定在保险期间范围内,而在本题中保险公司为什么能够对买方拒赔呢?主要有一个可保利益的问题。(课本143)按照可保利益的理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有可保利益,这样被保险人才能去要求索赔。而可保利益又和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吻合。即风险转移到买方之前,卖方拥有可保利益,风险转移到买方之后,买方具有可保利益。根据本案中的CIF合同,风险转移的时间是装运港船上,所以发生货物损失时风险还没有转移,此时卖方拥有可保利益,所以卖方可以要求赔偿,而买方因为无可保利益,所以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