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时期,音乐和舞蹈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并肩发展的,乐和舞密不可分,“乐”时必有“舞”,“舞”时必奏“乐”。在《诗经》或比《诗经》较早的时代,随着民间诗歌的兴起,乐、舞又和诗歌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文化传统。《诗经》的各篇原来都是可以合乐歌唱的,风、雅、颂的划分也正是依据不同的音乐风格。风是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十五国风就是反映十五个地区风土人情的民间歌谣。雅是周王朝京都地区的音乐,雅有正的意思,当时人们把京都地区的音乐视为正声。颂是一种用于·宗庙祭祀的舞乐,是边歌边舞的。风、雅、颂的划分,反映了当时诗歌与音乐舞蹈的密切关系,体现出了上吉时期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文化特征。诗、乐、舞三者特别是诗与乐密切结合作为一种文化传统,影响是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