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范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语法范畴是各种语法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的概括。广义语法范畴,从语法形式上看,包括所有显性语法形式和隐性语法形式,从语法意义上看,包括所有结构意义、功能意义和表述意义。如结构范畴:主谓结构、动宾结构等等;功能范畴:名词、动词等词类范畴;表述范畴:如陈述、疑问等语气范畴。
狭义语法范畴是词的形态变化表示的语法意义的概括,又称形态语法范畴。词的形态变化是用附加词缀、内部屈折、重叠、重音等方式构成同一个词的不同语法变体,简称词形变化。一般来说,确定一种语言中是否有某种狭义语法范畴,就是看这种语言是否用词形变化表示这种语法意义。而一旦通过词形变化确定了某种狭义语法范畴,有时不用词形变化,而用别的形式如前置词、后置词、冠词等虚词或助动词表示,这些非词形变化形式也被看作狭义语法范畴的语法形式。但如果某种语言完全不用词形变化表示某种语法意义,只用辅助词等其他形式表示,就不是狭义语法范畴。一般所说的语法范畴,多是狭义语法范畴。(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