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98-100)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观引入到认识论中来,克服了以往唯物论在认识论上的局限性,认为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从而引起了认识论的革命。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一,实践是沟通主体和客体的桥梁,认识作为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只有在主体和客体相互接触、相互作用的情况下才能发生,而能使主体和客体相互接触、相互作用的唯一途径就是实践。如果没有实践这个桥梁,主体就无法达到客体,认识也就不会发生。
第二,人的认识能力和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都只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人的才能和知识的唯一源泉。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第一,社会实践不断提出新的需要、新的研究课题,推动认识的发展。
第二,社会实践为认识不断提供新的经验和新的观察、研究的物质手段。
第三,社会实践推动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人们从实践中获得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否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相一致,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到证明。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人们通过实践,达到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然后用这种认识指导人们去实践,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以满足人们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