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共同纲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在当时的情况下,《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其中关于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的规定,是《共同纲领》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其他各项内容都是服从和服务于它及体现它的。这项规定也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的执政地位,因为中国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要通过它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