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905年11月,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将中国同盟会纲领概括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后被称为三民主义。
民族主义包括“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两项内容。一是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改变它一贯推行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二是变“次殖民地”的中国为独立的中国。针对中国同盟会内部存在的民族复仇主义,孙中山指出民族主义“不是排斥所有的满洲人,而是针对那些阻碍革命的满洲人”。
民族主义纲领的提出,最大限度地孤立了清朝统治者,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但是,民族主义没有明确的反帝主张,也没有明确地把汉族军阀、官僚、地主作为革命对象,从而给了这部分人后来从内部和外部破坏革命以可乘之机。民权主义的内容是“创立民国”,即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孙中山一再阐明民族主义必须和民权主义结合起来。他说,革命者打倒满清政府,从驱除满人这一方面来说,是民族革命,从打倒君主专制制度这一方面来说,是政治革命。
民权主义的提出,为资产阶级革命提出了一套建国方案。但是,民权主义没有明确广大劳动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也难以保障人民的真正权利。民生主义的内容为“平均地权”,也就是孙中山所说的社会革命。基本方案是:在革命胜利后,所有的土地所有者均要向国家申报自己的土地数目,由国家核定地价,按地价征税,土地价格上涨之后,收入增加部分应当归国家所有,为国民共享。孙中山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社会问题,其根源在于未能解决土地问题。他试图探讨一种一劳永逸的办法,既使中国走向富强,又可避免两极分化、贫富悬殊,“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但是,民生主义没有正面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不能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难以成为发动群众的理论武器。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学说,是一个比较完备的民主主义的革命纲领,产生了积极影响,推动了革命思想的传播和革命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