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土地革命,就是要消灭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31年2月,各地各级共农民主政府发布公告,明确规定农民已经分得的田归农民个人所有,可以自主租借买卖,别人不得侵犯;生产的产品,除向政府缴纳土地税外,均归农民个人所有,任凭自由买卖。这就确立了废除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目标和任务。土地革命中的阶级路线和土地分配方法主要是:坚定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