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扩大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制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总方针: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
(1)“发展进步势力”是策略总方针中最中心的环节,这就是发展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力量,就是放手扩大八路军、新四军,就是广泛创立抗日民主根据地,就是发展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各个革命组织力量。它是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争取抗战胜利的基本保证,是使抗日战争的胜利转变为人民战争胜利的最重要的条件。
(2)“争取中间势力”主要是争取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和地方实力派。争取中间势力需要具备三个条件:我们有充足的力量;尊重他们的利益;同顽固派作坚决的斗争。
(3)“孤立顽固势力”是孤立以蒋介石集团为代表的国民党亲英美派。顽固势力采取两面政策,既主张团结抗日,又限共、溶共、反共并摧残进步势力。为此,共产党必须以革命的两面政策来对付他们,即贯彻又联合又斗争的政策,斗争不忘团结,团结不忘斗争,二者不可偏废,而以团结为主。
(4)同国民党顽固派进行斗争,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有理,即自卫的原则;有利,即胜利的原则;有节,即体战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以斗争求团结的目的。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顽固派斗争时,紧紧抓住中国社会的最主要矛盾即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把统一战线中的摩擦和斗争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内,始终坚持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