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1)著作人身权主要有四个项:A、一是发表权,即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以及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B、署名权,即作者标明其作者身份,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C、修改权,即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D、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篡改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主要是指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