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完全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
(一)结婚自由。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乘人之危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包办及非法干涉。第二,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亦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夫妻双方有共同做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诉讼权利。第二,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婚姻家庭法对离婚的条件、程序、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等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既是对离婚自由的保障,又是对行使离婚自由权利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