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副标题副标题副
贾某与家人到宏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生产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与家人在用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和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以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和炉子均不合格,宏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
问:(1)宏宇餐厅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燃气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3)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用具厂是否应该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为什么?
参考解析: (1)承担,因为宏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2)应承担产品的瑕疵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3)应当,因为燃气公司和用具厂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是共同造成贾某损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