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释:
考点是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可知,赠与人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享有任意解除权,而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解除,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则无权任意解除赠与。另外,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即便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也无权任意解除赠与。A项说法太绝对。根据《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享有任意解除权的是定作人,而非承揽人。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376条第2款,在没有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因此C项正确。《合同法》没有关于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的规定,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