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作品的内容,是指经过艺术家体验、加工和创造的人类生活,其中既包含着对客体世界的能动反映,又凝聚着艺术家对一定社会生活的感受和评价,融入艺术家的知、情、意。在具体的艺术作品中,艺术内容主要指题材、主题、人物、环境、情节等诸多要素的总和,题材和主题是艺术内容的主要要素。 (2)艺术作品的形式,是指艺术作品内容的存在方式,亦即作品的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形态。其内部联系包括内容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组织方式,主要指结构;其外部表现形态呈观为表现内容的方式和手段,包括艺术语言、艺术手法、类型体裁等。
(3)艺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和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在艺术创作中,内容常常起到主导的作用,形式的选择应以是否适应内容的需要为原则;但同时,形式又呈现相对的独立性,它不仅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而且艺术形式的择取与变化,可以直接影响和制约内容的审美价值的实现。